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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5 11: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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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重庆
兴隆镇,县投资促进中心回复如下:
兴隆镇:
答复群众意见书 问政人: 您好!就您反映“街上路灯问题”一事,奉节县民生之声服务中心交兴隆镇核处,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接上路不亮,影响居民生活的情况。 二、调查情况 接到相关反映后,经李能志现场调查,反映的问题属实街上路灯安装时间长且长期未更换导致不亮。 针对反映的“街上路灯”问题,已采取了向上级相关部门去函,请示相关部门解决维护资金的措施。 三、处理结果 2021年8月19日,李能志会同文化站办事人员实地督促,并于5月7日前,开会研究决定向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书写报告,请示解决资金,使场镇路灯亮起来。资金拨付下来后,会第一时间更换所有损坏的路灯。经过兴隆镇党委书记黄浩联系奉节县相关部门联系,奉节县投资中心已经安排专项修复资金,资金到镇财政所之后会马上落实路灯修复。目前兴隆镇路灯等工程财评会于本月结束,9月份招标并施工,兴隆镇路灯等问题会一一落实。希望问政人理解。兴隆镇市政办已将上述办理情况向您反馈。感谢您对兴隆镇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
县投资促进中心:
答复群众意见书 问政人: 您好!就您反映“街上路灯问题”一事,奉节县民生之声服务中心交投资促进中心核处,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项目情况。 2021年6月8日,我中心印发《关于2021年沙坪坝区对口帮扶资金项目安排的通知》(奉投促发〔2021〕39号),其中包含兴隆场镇风貌提升项目,项目内容为安装321套LED太阳能路灯以及相关管网建设,项目实施单位为兴隆镇人民政府,资金规模为300万元。 二、资金情况。 6月24日,县财政局印发《关于下达2021年沙坪坝区对口帮扶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奉节财农〔2021〕164号),明确下达资金文件到兴隆镇,资金支出功能分类为“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 三、具体开展。 按照《奉节县对口支援和对口帮扶项目管理办法》(奉节府办发〔2020〕21号),兴隆镇作为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做好项目立项、设计、财评等前期工作,及时启动项目建设,投资促进中心按进度拨付项目款。投资促进中心已将上述办理情况向您反馈。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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