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论坛_奉节生活网社区|奉节生活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244|回复: 1

网约车新规:这些罚款将下调!

[复制链接]

3584

主题

4408

帖子

1万

积分

奉节生活网工作人员

Rank: 8Rank: 8

积分
15392
发表于 2022-12-7 12: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网约车新规:对相关行为罚款数额予以下调


    记者12月5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近日公布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行为的罚款数额予以下调。


    根据新修改的暂行办法,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而在原暂行办法中,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新修改的暂行办法,删除了“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罚款规定。


    据了解,7月30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印发实施。决定明确取消“对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行为的罚款”,下调“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行为的罚款”数额。此次对暂行办法进行修改,旨在落实决定要求。

来源:新华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7

主题

431

帖子

1325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325
发表于 2022-12-7 12: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关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奉节生活网 ( 渝ICP备14000660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渝B2-20200046号 )

GMT+8, 2025-6-30 13:10 , Processed in 0.040404 second(s), 10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