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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人!社保如何办理?每月缴多少?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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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30 09: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本帖最后由 羊咩咩羊 于 2022-3-30 09:18 编辑

一、什么是社保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二、社会保险包括哪些险种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2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
三、哪些单位应该参加社会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用人单位应该履行的社会保险义务
1.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义务
①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③用人单位应当自登记事项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用人单位发生职工增减变化、缴费基数变化、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变化等情形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时间和手续,自行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报;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无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按照《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管理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163号)、《重庆市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管理工作规范》(渝人社发〔2015〕 266号)文件规定,实行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管理,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五项社会保险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基数、统一征缴和统一稽核。
3.代扣代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职工个人按规定应当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由所在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代扣代缴义务,也不得截留挪用代扣代缴的职工社会保险费。
4.向职工告知社会保险费明细的义务
用人单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必须接受职工的监督,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
五、每月缴多少
职工月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新进人员当年月缴费基数为起薪当月工资。
1.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起薪当月工资)低于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则按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2.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起薪当月工资)高于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则按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注:2020年我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3978元/年(6165元/月),2021年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699元、上限为18495元。今年按照缴费基数下限计算需缴纳社会保险费1384.74元(若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按0.3%计算),其中单位缴费991.34元,个人缴费393.4元。
六、如何办理
(一)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应在其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在地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用人单位无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的,统一到注册地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1)办理方式
①线上办理。新开办企业可通过重庆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进行首次企业社保登记和员工参保登记,市场监管部门将企业相关信息推送到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依据共享信息,同步完成相应工作。
②线下办理。县社保事务中心参保大厅任一综合窗口申请。
(2)参保单位类型及对应所需资料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
►线上办理:企业开办注册时,可在“一网通”平台选择填报社保信息,依据共享信息,同步完成相应工作。
►线下办理:携带单位公章、U盘(拷贝相应表册),出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前台窗口打印《重庆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三份),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②民办非企业及社会团体
参保单位经办人填写《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提供单位登记证书或有权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件、法人身份证。
③机关事业单位
(1)填写《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机关事业单位专用)》3份;                                                     
(2)机关事业单位成立批文1份;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1份;                                                                                         
(4)事业单位还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1份;
(5)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还需提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文件1份。
(3)办理流程
①在监管部门办理过注册登记的企业:监管部门将企业相关信息推送到人力社保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同步完成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工作。
②未在监管部门办理过注册登记的单位:参保单位准备资料——提交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确定单位社会保障号——告知单位社保号码。
(二)单位变更登记
参保单位发生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时,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权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手续:(一)单位名称;(二)单位地址;(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四)单位类型;(五)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六)主管部门或隶属关系;(七)开户银行及账号;(八)纳税人识别码;(九)参保单位增加参保险种;(十)社会保险其它登记事项。
所需资料
(1)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的用人单位无需提供资料,通过政务平台共享获取;
(2)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
►《重庆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 与变更登记事项对应的相关证、照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企业经营范围发生变更的,要根据变更后的经营范围重新核定工伤保险行业风险类别和费率。
(三)单位注销登记
参保单位因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被兼并等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宣布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参保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1)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参保单位,在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后,由市场监管部门推送注销信息,办理岗对无社保欠费,无人员正常参保的单位及时办理。
(2)市场监管部门不能推送注销信息、或由其他有权部门批准注销的参保单位:填写《重庆市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携带单位注销的证明材料到大厅综合窗口申请,受理岗对无社保欠费,无人员正常参保的单位受理注销申请后推送到办理岗办理,办理完成后需一级复核。
(四)参保人员增加
参保单位因新招、调入、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员,应于新增人员报到后15日内或单位合并后的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1.所需资料
(1)城保参保单位:提供经职工本人签字的《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纸质件一份及对应电子版; (①外国人参保需提供护照、就业证件原件,港澳台人员参保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②属于煤矿、矿山、水泥、建筑、建材、橡胶等从事放射性、高毒、粉尘等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需提供职业健康检查资料。                                                                       (2)机关事业参保单位:①提供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正式录用通知书、调令、任职文件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纸质版原件1份;②提供《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机关事业单位专用)》纸质件一份及对应电子版。
2.办理流程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导入公共报盘系统。
3.申报年龄
男性:年满16周岁,60周岁以下;女性:年满16周岁,干部或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55周岁以下;女工人,50周岁以下。                                                                          (五)参保人员减少
参保单位因参保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调动工作、辞职、辞退、参军、上学、失踪、死亡或单位拆分等原因减少人员,应于上述情形发生后15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1.所需资料
(1)城保参保单位:《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人员减少申报表》纸质件一份及对应电子版;(属于煤矿、矿山、水泥、建筑、建材、橡胶等从事放射性、高毒、粉尘等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减少工伤保险需提供职业健康检查资料。)          (2)机关事业参保单位:①《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人员减少申报表(机关事业单位专用)》(纸质件一份及对应电子版);②提供人员减少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办理流程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减少人员资料,对审核无误的,导入公共报盘系统。
3.注意事项
按照渝人社发〔2021〕67号文件要求,从2022年1月起,在全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以前,参保人员因调动、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需办理人员减少或需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暂按不低于上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70%核定缴费基数。
(六)人员基础信息变更
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发生变更的,参保单位应于发生变更后15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1.所需资料
(1)《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关键(基础)信息变更表》(纸质件一份及电子版);
(2)与变更登记事项对应的有关材料。
2.办理流程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资料,对审核无误的,进行基础信息维护。
(七)工资总额申报和核定
参保单位应于每年3月底前,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统一申报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及每个职工的工资总额和月平均工资。新设立的单位和有新进职工的单位,应在办理参保登记及申报人员变更的同时,一并申报职工起薪当月的工资额。参保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总额,向上取整到元。
1.工资总额的统计口径
(1)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1号令的统计口径统计(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机关事业单位按渝人社发〔2013〕226号、渝人社发〔2017〕62号文件统计口径统计。
2.所需资料
经职工本人签字的《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职工年度工资申报明细表》(一份及对应电子版)。
3.办理流程
(1)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年度工资申报资料,对审核无误的,导入公共报盘系统。
(2)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核定。
4.注意事项
(1)参保单位在进行工资总额申报前,应张榜公示或由职工本人签字认可。
(2)在本单位公示栏或其他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
(3)如果同一个人有多个社保编号,做年度工资申报时,每个社保编号都要填报,每个社保编号下的工资必须一致,否则会形成覆盖。


来源:奉节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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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30 11: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哇哦,好详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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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30 20:55: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个人自买养老保险今年交多少钱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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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8 09:18: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宁夏
我想问一下我们两夫妻都是买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买了五险,由于这两年疫情原因不好挣钱,我想就交基本养老保险了其他四个险种可以取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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