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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1 1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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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重庆
永安街道,县城管局回复如下:
永安街道:
答复群众意见书 永安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27日 答复群众意见书 问政人: 您好!就您反映“违建”一事,奉节县民生之声服务中心交永安街道办事处核处,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永安镇少陵路46号四楼违建。从零几年的的一层,二层,三层,到现在的第四层养花养草的大平台都已修好。现在三层又准备了钢架与彩钢棚准备继续违规搭设,难保后期不会继续违规建设或者改修,此事件从发生初期开始不停的反应,然而却因为违建方房主有关系导致反应掀不起一丝波澜。 二、调查情况 由于街道办无行政执法权,根据奉节委办发〔2020〕16号文件要求。城区违法建筑执法主体是县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支队,街道办、社区配合违法建筑的查处,建议转交城市管理局核实处理。 三、处理结果 以上情况已与您联系说明,永安街道办事处已将上述办理情况向您反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 永安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27日
县城管局:
答复群众意见书 奉节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6月1日答复群众意见书尊敬的先生:您好!就您反映“永安镇少陵路46号四楼坡上违规搭建”一事,奉节县民生之声服务中心交奉节县城市管理局核处,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一、基本情况您反映永安镇少陵路46号四楼坡上违规搭建的问题。二、调查情况接到相关反映后,经奉节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袁帆同志调查,经过现场调查,确实存在违法搭建问题。三、处理结果收到该问政事项后,我单位执法人员永安街道工作人员联合前往现场进行调查,目前该房屋无新增违法建筑,与该房屋业主联系后,业主表示外面雨棚也立即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 奉节县城市管理局已将上述办理情况向您反馈。感谢您对奉节县城市管理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 奉节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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