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的公告
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的公告奉节府发〔2024〕6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县河流三峡库区段(涉及长江、梅溪河、大溪河、朱衣河、安坪河、新民河、草堂河、花园河等河流我县辖区内库区回水段)河道管理范围原则上由吴淞高程182米以下区域调整为吴淞高程177米以下区域。我县长江、梅溪河、大溪河等上述8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经奉节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现予以公告。
附件:重庆市奉节县河道管理范围公告表
奉节县人民政府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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